一、綜合類資料
1. 委托方和被評估單位章程、合作協(xié)議或合同;
2. 委托方和被評估單位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國稅、地稅登記證復印件;
3. 被評估單位成立時的評估報告及報告確認批復、驗資報告;
4. 委托方和被評估單位近三年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(蓋紅章);
5. 被評估單位重大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復;
6. 委托方和被評估單位概況介紹資料;
7. 關于進行資產評估有關事項說明和委托方及產權持有者承諾函(主要內容見附件:關于進行資產評估有關事項的說明);
8. 與評估目的對應的經濟行為文件(報批的請示和公司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);
9. 相關經濟行為的批復(國資委批復);
10. 對被評估單位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國家有關政策法規(guī);
11. 被評估單位最新廠志(使用后返還)、組織機構圖、主要領導層人員介紹;
12. 被評估單位正在進行的或未執(zhí)行的法律訴訟或債務糾紛的詳細資料;
13. 被評估單位抵押和擔保情況介紹;
14. 委托方和被評估單位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。
二、專業(yè)資料(以下由被評估單位提供)
流動資產
1. 公司會計核算系統(tǒng)、報表編制系統(tǒng)及主要會計政策;
2. 現(xiàn)金盤點表、所有銀行賬戶的銀行對賬單及余額調節(jié)表;
3. 銀行存款詢證函(評估機構提供格式);
4. 應收票據(jù)、應付票據(jù)復印件;
5. 大額應收賬款、應付賬款的購銷合同及其他原始憑證;
6. 大額預付賬款、預收賬款的購銷合同;
7. 應收款項中呆壞賬的有效證明材料;
8. 不需或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的有效證明材料或說明(蓋章);
9. 大額或主要業(yè)務單位的應收、應付、預收賬款、預付賬款的詢證函(評估機構提供格式);
10. 存貨的計劃價格、市場參考價格及公司產品銷售價格資料;
11. 公司存貨盤點指示、盤點資料及其結果的處理;
12. 存貨盤點表(基準日)及磁盤文件(依存貨基本類別如原材料、產成品、在制及半成品、低值易耗品等分類);
13. 殘次、變質等存貨的詳細情況說明(蓋單位公章);
14. 存貨盤盈、盤虧說明(蓋單位公章);
15. 部分有代表性的存貨的出、入庫單;
16. 異地存貨詢證函;
17. 證券投資的庫存證券復印件和托管證券證明文件;
18. 投資合同協(xié)議、被投資單位章程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出資證明、基準日報表;
19. 投資詢證函(評估機構提供格式);
20. 內部往來調節(jié)表;
21. 公司稅賦情況及其減免的批準文件;
22. 公司長、短期借款合同,付息情況說明以及重大財務承諾;
23. 公司中涉及租賃資產、抵押資產、擔保資產、訴訟資產的協(xié)議或證明文件,財產保險的有關合同;
24. 其他有關資料。
固定資產
房屋、建筑物
1. 廠區(qū)平面圖;
2. 評估范圍內的全部房屋產權證復印件;
3. 典型建、構筑物建筑、結構竣工圖;
4. 重點房屋建筑物工程設計施工合同;
5. 廠區(qū)管網(wǎng)布置圖;
6. 典型建、構筑物竣工(預)決算書;
7. 評估范圍內商品房的購房合同;
8. 在建工程招投標文件;
9. 在建工程項目批準文件;
10. 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形象進度;
11. 當?shù)赝两、安裝、市政概預算定額及文件匯編(使用后返還);
12. 前期費用取費標準(當?shù)卣贫ǖ娜≠M,如公用設施配套費、綠化費、規(guī)劃管理費、老城改造基金、消防設施費等);
13. 當?shù)亟ㄖ牧辖趦r格信息;
14. 主要建筑物照片;
15. 被評估房屋和建筑物的租憑契約;
16. 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復印件;
17. 重點工程的開工證復印件;
18. 重點項目的竣工驗收報告復印件;
19. 重點項目的工程結算、決算審計報告復印件;
20. 房屋建筑物的盤盈、盤虧說明(蓋單位公章);
21. 報廢、待報廢、閑置、不需用、未使用房屋建筑物的詳細情況說明(蓋單位公章);
22. 重點房屋建筑物調查表(評估機構提供格式);
23. 其他有關資料;
24.固定資產盤點表。
機器設備
1. 重點自制設備及非標自制設備設計、施工(制作)合同;
2. 重點自制設備及非標自制設備的設計總圖、財務結算單(原值中各項費用的核算明細);
3. 當?shù)仉娏υ鋈堇U費標準;
4. 供電貼費繳費標準;
5. 重點變(配)電室安裝合同;
6. 當?shù)卣囕v購置費標準;
7. 車輛行駛證復印件;
8. 車輛起用至評估基準日總行駛里程數(shù);
9. 機器設備(固定資產)臺賬、及卡片(備查);
10. 重點設備的購置發(fā)票及購置合同;
11. 主要設備技術使用說明書;
12. 進口設備的訂貨合同、付款憑證、報關單據(jù)復印件;
13. 租賃設備承租合同及協(xié)議復印件;
14. 主要設備近兩年內的大修統(tǒng)計表,需填明大修時間、內容、費用以及修后驗收憑證等;
15. 主要產品的工藝流程圖;
16. 逾齡在用設備清單(亦可在評估申報表中予以注明“逾齡”字樣);
17. 接受捐贈但未入賬的資產明細表;
18. 壓力容器、鍋爐、電梯等的年檢合格證及運行許可證;
19. 盤盈、盤虧設備說明(蓋公章);
20. 報廢、待報廢、閑置、不需用、未使用機器設備的詳細情況說明(蓋單位公章);
21. 重點設備及鍋爐調查表(評估機構提供格式);
22. 其他有關資料。
井巷工程
1. 采礦許可證、煤炭生產許可證、煤炭安全生產許可證、礦長資格證、礦長安全資格證;
2. 可研或初設說明書、地質報告;
3. 企業(yè)簡介(建礦時間、投產時間、生產能力、交通、地理位置等);
4. 地質儲量、井田面積、基準日的可采儲量(蓋公章);
5. 關于采礦權價總價款的相關證明及已繳納采礦權價款的發(fā)票復印件、儲量備案證明。
6. 截至評估基準日最新的采掘工程平面圖。 |